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什么意思?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个人在每年度所得收入结算后,凭证国家税务总局的组织放置,行使网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或到税务机关窗口举行申报纳税的行为。也就是说,这是一项自行申报、自行纳税的制度。

凭证国家税务总局的划定,2019年1月1日起实验的个人所得税刷新全面落地,对于综合所得适用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而言,需要在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之间,自行申报纳税。

综合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总和,包罗人为、薪金所得、劳务待遇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谋划所得、财富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盈利所得、有时所得等种种可征税所得。而汇算清缴是指个人在一年度内应纳税额与已缴纳税额的结算。

因此,对于适用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需要在综合所得适用期末或离岸去职去职离京的时间,持各项所得的完税凭证到其税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解决汇算清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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