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诉大事记

  • 1949年10月1日,确立,开始实验人民法院和人民审查院制度。
  • 195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审查院确立,缔造性地提出了“公诉、公审、公审、公诉”四个“公”的构想。
  • 1979年11月,最高人民审查院印发了《法院审讯前法式审查事情划定》,标志着国家公诉事情正式制度化。
  • 1991年,实验“依法办案、独立公诉、公正司法”的审查体制刷新,国家公诉事情进入新阶段。
  • 2018年5月5日,通过《审查法》修订案,扩大审查机关公诉权,增强对公诉事情的监视和治理,提高了公诉事情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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